江苏自考毕业论文:网络经济下互联网行业的垄断与规制研究
时间:2018-12-30
来源:江苏自考网
一、引言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得以高效、持久、稳定运行的基础。在中国,互联网鲜明的竞争特色成了我国经济发展得以稳步前行的新型动力。然而,互联网行业的垄断问题也常常受到业内人士及广大民众的批评。
在风云变幻的2013年,巨头们更是为争抢入口而接连出手:阿里巴巴入股UC浏览器、陌陌,为“泛电商化服务”布局;百度先收购PPS做大在线视频,后收购91无线抢占移动入口;腾讯依托微信与手机QQ两大移动软件,开始了服务、电商、游戏等多领域的平台化;奇虎360拟收购搜狗继续领跑PC工具领域,同时推出“网站卫士”主导中小站点安全,并上线“雷电搜索”发力移动分发渠道等。
从1994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来,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多个旨在规范互联网服务、表达形式和运作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确立了一整套规范调整网络合法行为的法律体系。2008年国家颁布了《反垄断法》,其中针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相关条例为互联网反垄断提供了法律依据。
虽然《反垄断法》涉及到互联网的垄断问题,但是出现的问题很难得到解决。互联网经济行业作为一种非常特殊的经营主体,其垄断的危害可能会影响国家在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因此对互联网业垄断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对维护银互联网健康有序的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1.国外文献综述
19世纪末,随着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出现,外国经济学家们在方垄断方面有了不少研究文献。
关于相关垄断市场的界定,最早由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判例法得到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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