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苏省自考生可以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在办理考籍转出考生需了解以下考籍转出须知。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 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注: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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