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相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 (考委 〔 2022 〕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经研究,决定停考教育管理(专升本)等5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二、停考安排
(一)从2022年7月1日起,上述5个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
(二)在停考过渡期内(2023年至2025年),继续安排上述5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2025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5年下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和实践环节考核,办理最后一次毕业证书.从2026年开始停止安排上述5个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三)未获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无需再考.学生申请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广大考生,积极稳妥做好上述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16日
1 江苏省202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别提醒 01-02
2 2025年1月江苏自考报名公告 11-26
3 2024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申请公告 11-22
4 2024年全年江苏自考报考人数达86万+ 11-14
5 江苏省第20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