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主考学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 〔 2022 〕1号)决定停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 2021 年) 》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此次停考专业涉及到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包括监所管理、教育管理、社区护理学、网络营销与管理等4个专升本层次专业和生物技术、应用化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等 5 个专科层次专业.现将停考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自2022 年7月l日起,停止接受以上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 2025 年下半年截止,此前已停止开考的专业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二、自 2026 年起,不再颁发以上的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主考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妥善处理此次停考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工作。
附件:监所管理(专升本)等停考专业一览表
1 江苏省202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别提醒 01-02
2 2025年1月江苏自考报名公告 11-26
3 2024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申请公告 11-22
4 2024年全年江苏自考报考人数达86万+ 11-14
5 江苏省第20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