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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多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时间:2022-08-18 来源:江苏自考网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精神,全国停考22个专业,其中涉及我省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科,960101)、汉语言文学(专科,970201)、英语(专科,970202)、监所管理(本科,330101K)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安排以上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以上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好相应课程考试进度,使其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30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决定从2023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本科,050301)、体育经济与管理(本科,120212T)、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560702)、物流管理(专科,630903)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3年至2024年安排上述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相应课程考试进度,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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