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南字发[2017]237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共有9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016级专科95人)未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拟对上述学生作注销学籍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终身教育学院事业发展中心反映。电子邮箱:shiyang@nju.edu.cn。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南京大学95名成人高等教育注销学籍的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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