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及南京大学相关文件,毕业生应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授予学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 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数据、模型与决策(管理科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经营战略(产业经济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税收学、货币银行学)。
(3) 行政管理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4) 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5) 公共关系学专业:人际关系学;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传播管理(危机管理)。
(6)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 考英语者请见下一页“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选考“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存在的其它外语语种者,参照考英语者的同等要求执行。
(2) 没有考外语,而以其它3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者,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及南京大学的相关文件规定,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根据《南京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南学位发[2021]25号)的有关精神,从2018年起,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对于英语的要求执行以下四个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1、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取得70分(及以上)成绩。
①要求参加自考课程考试的时间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②自考本科段其它外语课程(27016日语、27017法语、27018俄语)成绩可参照执行。
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①要求英语专业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在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之前。
②其它外语专业(日语、法语、俄语)毕业证书可参照执行。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合格。
①要求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时间在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之前六年以内。
②仅认可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取得的成绩。
③PETS4、PETS5考试成绩合格可参照执行。
4、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成绩,自考试之日起六年内有效。
②根据省学位办的通知,从2019年起江苏省不再单独组织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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